【党纪学习教育】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读书班第一天集中学习举行

作者:杨燕   发布时间:2024-04-19   来源:特殊教育学院    审核人:刘宗泉    阅读:

本网讯(文 图/杨燕) 4月18日,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处级领导干部读书班第一天集中学习在特A-408会议室举行,学院全体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杨燕列席学习会并做记录。

 

 

上午集中学习开始前,学院党委书记刘宗泉强调,按学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安排,学院所有处级领导干部须在4月内开展三天集中学习,大家要调整好手头工作,确保有足够集中学习时间逐字逐句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他建议三天集中学习内容为第一天主要学习《条例》的“总则”部分,第二天主要学习《条例》“分则”的第六-第八章,第三天主要学习《条例》“分则”的第九-第十一章。

全天的学习采用“一人导读-每人逐字逐句研读-个人提问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上午,刘宗泉就《条例》“总则”部分进行了导读,他指出,学习第一章的内容要准确把握修订出台《条例》的重大意义和党纪处分工作遵循的原则;学习第二章内容要准确把握党纪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同时还要注意受党纪处分关于组织处理的规定;学习第三章要准确把握从轻、减轻和免于处分,以及从重、加重处分的内涵及其适用;学习第四章要准确把握“挺纪在前”的良苦用心以及“适用纪法融合”“党政处分相匹配”的制度设计;学习第五章要准确把握党纪处分适用的特定情形、责任区分等规定。随后,大家进行了逐字逐句研读。下午,学院全体处级领导干部针对上午学习的内容进行了“个人提问集体讨论”式学习,大家学习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适用”“党员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满不撤销对其的处分”“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的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区分”“从轻、减轻、从重、加重处分的理解”等方面。

一整天的学习,让大家充分感受到了我们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战略决策的英明和果断,表示一定继续全面深入学习、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高校基层管理工作者。(审核人:刘宗泉)

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版权所有   管理员登录      特殊教育学院

学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办公地址:特教大楼A幢四楼

联系电话:0833-2277951  邮编:61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