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全体党员学习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作者:李晓畅   发布时间:2022-04-13   来源:特殊教育学院    审核人:刘宗泉    阅读:

本网讯(文/李晓畅 图/张敏) 5月12日下午,特殊教育学院党委召集全体师生党员,在学院会议室认真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四川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学习会由学院党委书记刘宗泉主持。

刘宗泉重点介绍了文件中规定的党费收缴基数确定标准和不同基数额度的缴纳比例,指出党员补交党费的时限及因未交党费而按自行脱党处理的情形,强调缴纳党费是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及党员应积极主动按照文件规定的期限、方式缴纳党费。他介绍了党费使用的范围、党费管理的规定和使用党费的审批流程,强调使用党费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以及使用党费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他指出,截至目前,特殊教育学院党委的每一名师生党员均按规定、按期缴纳了党费,未来大家也一定会积极主动缴纳党费,学院党委将继续按照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安排并使用好上级划拨的党费,将有限的党费用到刀刃上,充分发挥其经费使用效益,同时,学院党委将继续面向全体师生党员定期公示党费使用情况。

本次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学院全体师生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担当,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党委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夯实了基础。(审核人:刘宗泉)


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版权所有   管理员登录      特殊教育学院

学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办公地址:特教大楼A幢四楼

联系电话:0833-2277951  邮编:61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