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现将在学院内部选拔任用一名院长助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党总支拟定的《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院长助理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见附件1)已报学校领导审核通过,同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无异议,接下来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按《工作方案》确定的日程,2月24日早上8:00-3月1日下午18:00,是学院教职工自愿报名并填写提交《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院长助理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的时间,请有意应聘的教职工在此时间段内通过电话、QQ、微信等向刘宗泉书记报名,同时填写提交《登记表》。
特此通知。
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党总支
2022年02月23日
附件1:
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院长助理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暂缺一名副院长,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学校领导和党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在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院内选拔任用一名院长助理,参照学校处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拟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组
成立由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处科级干部组成的工作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刘宗泉担任组长,成员有院长(执行)张梅、党总支副书记兰芳、副院长魏欣、科研与实验管理科科长张嘉江。
工作组成员分工由组长安排。
二、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基本资格和岗位职责
(一)基本条件
参照学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六条的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学校事业编制在岗教职工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和讲师及以上职称;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77年2月23日之后出生),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4.近3年主持立项市厅级(不含校级)及以上科研、教研课题1项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独立作者发表C类核心期刊及以上科研、教研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主持人、独立作(著)者、第一作(著)者、团队排序第一等身份获得市厅级(不含校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教研奖励1项及以上;
5.具有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近3年担任或曾担任学院科级干部、基层党组织委员以及内设科室、系部、专业、教研室、各类事业发展平台的负责人,工作业绩得到学院领导和群众的一致认可;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有较强网络新媒体素养和信息处理、文字编辑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谋划、部署、落实学院科研、教研工作。
2.协助院长实施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牵头落实申硕相关工作。
3.协助院长实施学院校级及以上各类事业发展平台(基地、单位、中心等)建设工作。
4.协助院长开展学院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残疾人单考单招工作。
5.负责学校教学部、创新创业学院等归口管理的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
6.完成学校、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内容、日程及责任分工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作日程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1 |
班子成员分析研判动议、请示校领导和党委组织部并拟定《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院长助理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
2月20日 -23日 |
学院班子 |
刘宗泉 张 梅 |
2 |
党总支发布《选拔任用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一名院长助理的通知》(附《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
2月23日 |
党总支 |
张嘉江 |
3 |
2月29日前学院教职工自愿报名并填写提交《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院长助理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工作组审查并确定符合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基本资格人员名单。 |
2月24日 -3月1日 |
工作组 |
刘宗泉兰 芳 |
4 |
组织民主推荐(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即达到80%以上的,不再进行会议推荐);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召开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学院院长助理考察对象。 |
3月3日 |
党总支 学院班子 |
刘宗泉 张 梅 |
5 |
发布考察对象公示,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和考察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评价。 |
3月4日 -8日 |
党总支 |
刘宗泉 张 梅 魏 欣 |
6 |
召开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拟任人选;将拟任人选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
3月10日 |
党总支 |
刘宗泉 张嘉江 |
7 |
在党委组织部报备无异议的情况下,发布任职前公示。 |
3月14日 -18日 |
工作组 |
兰 芳 张嘉江 |
8 |
公示期满且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由党总支行文任用、开展任前谈话,收集存档所有选拔任用全过程资料。 |
3月22日 前 |
党总支 |
刘宗泉 张 梅 魏 欣 |
四、工作要求
1.严格参照学校处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坚持用好的制度、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相关情况,严肃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
2.提高考察质量,注意引导谈话人用事实说明观点,所谈不足要有依据;注意听取不同意见,对反映的具体问题特别是有关廉洁、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了解清楚,不留疑问。
3.认真做好推荐考察情况的汇总、记录等工作,随时注意收集整理考察对象的相关材料;注意团结合作、充分发扬民主以及互通情况、及时研究疑点问题。
4.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及有关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