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乐山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乐师院委〔2017〕16号)规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张嘉江同志为特殊教育学院科研与实验管理科科长人选考察对象,现予公示:
张嘉江,男,汉族,现任特殊教育学院分工会主席、特殊教育教职工党支部宣传委员、特殊儿童教育康复中心情绪行为康复训练小组组长,籍贯福建尤溪,出生地福建尤溪,研究生学历,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毕业,心理学硕士,讲师,1990年2月出生,2015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12月任专业技术十级。
目前,根据本党总支调查了解,没有发现张嘉江同志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也未发现其他违纪违规的行为,未收到相关举报。
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认为人选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2021年11月29日之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考察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同时欢迎对考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干部考察组
邮政编码:614000
监督电话:0833-2126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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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干部考察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