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文/李晓畅 图/张敏) 7月2日下午,特教学院在学院会议室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刘宗泉解读了《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意义、主要原则和修订的内容,重点介绍了《条例》在七个方面的规定,指出《条例》是我们党领导高校工作的根本制度,是开展高校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全院师生都要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执行《条例》规定,促进工作开展。在接下来的会议研讨中,院长(执行)张梅指出,学院每个教职工都应强化党建“一岗双责”意识,在日常教学科研工作中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党总支副书记兰芳表示,目前党员发展的规定、标准、流程更加清晰,下一步应加强培训,落实规定,确保组织发展质量;副院长魏欣指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们的教育目标,《条例》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制度保证,作为高校党员教师,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其他委员也表示要将党建工作与自身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审核人:刘宗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