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1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我院参评学校各类“优秀”有关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见附件2)
1.先进二级党组织:全校4个。
2.先进教职工党支部:全校16个。
3.先进学生党支部:全校8个。
4.优秀共产党员:全校40名,特殊教育学院1名。
5.优秀党务工作者:全校10名。
二、预推荐
1.请学院全体师生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在6月3日12:00前,通过电话、QQ、微信、短信等方式,向学院党总支组织委员李晓畅推荐。
2.根据师生推荐情况,于6月3日14:30,在学院会议室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学院参评学校各类“优秀”的预推荐名单。
3.由李晓畅汇总形成学院推荐对象名单,在6月4日18:00前通过OA文档资料流转清单报党委组织部陈俊文。
4.学院预推荐对象(组织和个人)填写相关的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3-附件5),并于6月9日12:00前将推荐和审批表交李晓畅处。
三、正式推荐
1.6月10日12:00前,学院党总支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接收党委组织部向纪委办、人事处、学工部、公安、卫健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的反馈意见。
2.6月10日14:00,召开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根据党总支考察情况和党委组织部反馈意见,研究确定学院正式推荐对象。
3.6月10日18:00前,形成学院推荐情况报告(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考察、集体研究情况),连同相关推荐和审批表、汇总表,纸质稿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稿提交至数据提交系统“七一评选表彰文件夹”(李晓畅负责完成)。
特此通知。
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
2021年6月1日
附件1: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1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