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总支、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
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2021年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工作安排》,现将我院党总支、各党支部、党员开展承诺践诺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诺践诺对象
学院党总支、特殊教育教职工党支部、教育康复学教职工党支部、“庆瑶阳光”第一学生党支部、“庆瑶阳光”第二学生党支部、全体师生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
二、承诺内容、数量及填表要求
1.学院党总支、各党支部围绕学校“学科建设年”要求、学院中心工作(见附件1)、学院党建工作计划(见附件2)等,以推动学校、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出不低于5项承诺(填写附件3的《承诺书》)。
2.学院全体师生党员根据所在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各自岗位职责、个人特长、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时查摆的问题等,以落实目标任务、为师生服务解难题为宗旨,提出3-5项承诺(填写附件4的《承诺书》)。
三、提出、审核承诺
1.提出承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党总支的承诺由主持党务工作的副书记提出,各党支部的承诺由各支部书记提出,各师生党员的承诺由本人提出。
完成时间:2021年4月6日前
2.审核承诺:学院党总支的承诺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各党支部的承诺报党总支审核,各师生党员的承诺报各党支部审核。
完成时间:2021年4月10日前
四、公开承诺与汇总上报
1.主持党务工作的副书记将学校审核通过的党总支承诺、党总支审核通过的各党支部承诺,以及各党支部书记将审核通过的师生党员个人承诺,于4月15日前交给党总支组织委员李晓畅(交纸质稿和电子稿)。
2.党总支组织委员李晓畅将收到的所有承诺书纸质稿排序扫描成一个电子文档,并于4月20日前上传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开承诺。
3.党总支组织委员李晓畅将收到的所有承诺书电子稿排序打包压缩后,于4月20日前提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数据提交系统“2021年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文件夹。
五、认真践诺
2021年4月-12月,学院党总支、各党支部和全体师生党员要按照承诺事项,建立台账,明确完成时限,认真践诺。党总支将每季度在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学生党员所在班级通报一次践诺情况。
六、评议践诺
2021年12月,结合主持党务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各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点评,各师生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工作,组织对学院党总支、各党支部和师生党员践诺情况进行评议。
特此通知。
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