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党委委员、党支部、党员: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2024年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开展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2024年承诺践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4年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学院2024年工作要点,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2024年公开承诺书》(见附件2),提出不低于5项承诺事项;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填写《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党员公开承诺书》(见附件3),提出3-5项承诺事项。
2.3月31日下午18:00前,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将承诺书电子稿交党委书记刘宗泉,党员(含预备党员)将承诺书电子稿交所属党支部书记。
3.4月7日下午18:00前,学院党委审核党委、各支部承诺书,各支部审核所属党员(含预备党员)承诺书,审核通过后输出纸质稿由本人、支部书记、党委书记分别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对承诺不合格的要督促重新提出承诺)。
4.4月14日下午18:00前,李红老师收齐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承诺书纸质稿,扫描成电子稿后分别上传学院主页“党建工作”下属“组织工作”“支部工作”栏,主动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5.4月21日下午18:00前,李红老师将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承诺书纸质稿分类存档备查。
请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全年认真践诺,并于年底接受践诺评议。
特此通知。
特殊教育学院党委
2024年3月24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