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生党支部: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各师生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网址:http://tejxy.lsnu.edu.cn/info/1047/9509.htm)和学校党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乐师院委组〔2023〕19号)(见上传的文件)要求,现将召开学院党委所属各师生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测评会议、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师生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测评会议
(一)会议时间:2024年1月4日(本周四)下午15:30
(二)会议地点:特教大楼A栋408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学院全体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师生党支部委员。
(四)会议议程
1.特殊教育教职工党支部书记李秀同志抓党建述职。(结合PPT,5分钟)
2.联系特殊教育教职工党支部的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梅点评。(3分钟)
3.教育康复学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刘琴同志抓党建述职。(结合PPT,5分钟)
4.联系教育康复学教职工党支部的学院党委书记刘宗泉点评。(3分钟)
5.庆瑶阳光第一学生党支部书记李晓畅同志抓党建述职。(结合PPT,5分钟)
6.联系庆瑶阳光第一学生党支部的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兰芳点评。(3分钟)
7.庆瑶阳光第二学生党支部书记周丽岚同志抓党建述职。(结合PPT,5分钟)
8.联系庆瑶阳光第二学生党支部的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魏欣点评。(3分钟)
9.学校党委组织部派人点评。(3分钟)
(五)会前准备工作
1.各师生党支部书记将书面述职报告(4000字)、现场述职报告(1300字)、现场述职PPT(5分钟内)、自评材料(600字)打包,于1月3日(本周三)中午12:00前传给李红老师。
2.1月4日(本周四)中午12:00前,李红老师做好会议用PPT,同时将各支部书记自评材料(600字)交给联系各支部的学院党委委员。
(六)会后完成工作
1.1月10日前,召开学院党委会会议对各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原则上不低于15%)。
2.1月12日前,李红老师将各师生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提交至党委组织部数据提交系统“2023年度师生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文件夹。
3.1月12日前,各党支部书记填写完成《整改清单》,并将电子稿传李红老师存档,后续按照《整改清单》如期全部彻底完成整改。
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一)会议时间:2024年1月4日(本周四)下午16:30
(二)会议地点
1.特殊教育教职工党支部:特A-415室(四川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工作室)。
2.教育康复学教职工党支部:特A-401室(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工作室)。
3.庆瑶阳光第一学生党支部:特A-408会议室。
4.庆瑶阳光第二学生党支部:特A-409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参加人员:各师生党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四)会议议程
1.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并查摆问题(至少3个)。
2.党员个人剖析自己,并将个人践诺情况进行汇报。
3.党支部书记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点评。
4.党员要结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试行)》对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支部)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并填写《2023年度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或者党支部)测评表》(附件4)。
5.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践诺评议,每个党员填写《2023年度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评诺表》(附件3)。
(五)会前准备工作
1.每个党员、预备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表》(附件1),于1月3日(本周三)中午12:00前传给各党支部书记。
注:每个党员须做好“自我鉴定(含党性分析、个人践诺情况)”,除个人优点外,原则上每个党员自我查找至少2个缺点。
2.各党支部准备好会上要填写的附件3(补充好“党支部名称”“填表日期”“序号”“姓名”后打印)、附件4(补充好“党支部名称”“填表日期”后打印),确保参会的党员、预备党员人手一份。
3.各党支部书记结合各自抓党建情况,做好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的准备(5分钟);各位党员、预备党员结合各自《民主评议党员表》,做好剖析、汇报准备(3分钟)。
(六)会后完成工作
1.1月10日前,各党支部须完成的工作
①采取适当方式,在本支部范围内向党员或者群众通报民主评议情况。
②收集、双面打印每个党员、预备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表》(附件1),并填写好“党支部评议意见”后(“处置情况”仅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适用;预备党员参与评议不确定等次;“本人意见”可先行填写),纸质稿交李红老师,电子稿打包传给李红老师。
③统计填写《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附件5)、2023年党员践诺评议汇总表(附件6)、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7),电子稿传给李红老师。
2.1月12日前,学院党委须完成的工作
①汇总各支部提交的表格并形成学院党委层面的附件5、附件6、附件7。
②将各支部提交的每份《民主评议党员表》签意见、签字、盖章后,会同学院党委层面的附件5、附件6、附件7(盖章)交学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稿提交至党委组织部数据提交系统“2024年”-“2023年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文件夹。
特此通知。
特殊教育学院党委
2024年1月2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pdf
附件3:2023年度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评诺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