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考取硕士研究生学生补申请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乐师院〔2021〕8号)规定,经学生个人申报、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拟推荐冉卉、袁仪茨、何海燕共3名同学补录为乐山师范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现予公示(详见附件1)。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于2023年5月8日下午6时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2277953; 13*68 (兰芳);18*13(陈新凯)。
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8日
根据学校《关于考取硕士研究生学生补申请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乐师院〔2021〕8号)规定,经学生个人申报、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拟推荐冉卉、袁仪茨、何海燕共3名同学补录为乐山师范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现予公示(详见附件1)。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于2023年5月8日下午6时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2277953; 13*68 (兰芳);18*13(陈新凯)。
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