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党委委员、党支部、党员:
根据学校党委《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意见》(见附件1)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3年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现将我院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制定实施2023年组织生活计划、开展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2023年承诺践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制定实施各党支部2023年组织生活计划
1.根据学校党委《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意见》中的“主要内容”“2023年主题党日活动参考主题”,结合本党支部实际,召开支委会按照统一模板(见附件3)拟定本党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计划。
2.4月3日下午18:00前,各党支部书记将拟定好的本党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计划电子稿发给专职组织员李红老师。
3.4月5日下午18:00前,学院党委审定各师生党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计划。
4.4月7日下午18:00前,李红老师将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打包提交党委组织部数据提交系统“2023年组织生活计划”文件夹,同时将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传学院主页“党建工作”下属“支部工作”栏。
请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本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开展工作。
二、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及其全体党员承诺践诺工作
1.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3年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学院《2023年工作要点》(见附件4),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2023年公开承诺书》(见附件5),提出不低于5项承诺事项;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填写《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党员公开承诺书》(见附件6),提出3-5项承诺事项。
2.3月31日下午18:00前,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将承诺书电子稿交党委书记刘宗泉,党员(含预备党员)将承诺书电子稿交所属党支部书记。
3.4月7日下午18:00前,学院党委审核党委、各支部承诺书,各支部审核所属党员(含预备党员)承诺书,审核通过后输出纸质稿由本人、支部书记、党委书记分别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对承诺不合格的要督促重新提出承诺)。
4.4月14日下午18:00前,李红老师收齐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承诺书纸质稿,扫描成电子稿后分别上传学院主页“党建工作”下属“组织工作”“支部工作”栏,主动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5.4月21日下午18:00前,李红老师将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承诺书纸质稿分类存档备查。
请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全年认真践诺,并于年底接受践诺评议。
特此通知。
特殊教育学院党委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意见.doc
附件2:关于开展2023年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