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的最新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拟定本细则。
一、教职工自愿申报
符合《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细则》(乐师院〔2022〕81号)关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标准的教职工,于12月21日(明天)中午12:00前,在办公室张敏老师处自愿申报(QQ留言)。
乐师院〔2022〕81号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标准:
1.教学型教师岗: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表现好;履职尽责,出色完成岗位年度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教学质量优秀,教学综合评价在所在学院排序前30%;在聘期届满考核当年,需累计完成聘期内科研任务。
2.教学科研型教师岗: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表现好;履职尽责,出色完成岗位年度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教学质量优秀,教学综合评价在所在学院排序前50%;在聘期届满考核当年,需累计完成聘期内科研任务。
3.科研型教师: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表现好;履职尽责,出色完成岗位年度科研工作任务;聘期内评优当年需有显著科研成果;在聘期届满考核当年,累计完成聘期内科研任务超出岗位任务的2倍。
4.管理岗位人员(教务人员、实验室人员、辅导员、办公室人员):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表现好,服务质量好,领导和群众反映好,有改革创新精神,管理和服务意识较强;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考勤全勤。
二、资格审查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是否有资格申报优秀的教师进行逐一告知。
三、匿名民主测评
12月21日15:00-22日12:00,全体教职工在QQ小程序中,分专任教师、管理人员两个序列,按规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教职工进行匿名民主测评。
投票规则:专任教师最多选投6人,管理人员最多选投3人。
四、申报人员排序
1.专任教师:以匿名投票为第一排序、教学综合评价为第二排序。
2.以教职工民主评议得分为管理系列最终排序。
五、学校、学院优秀名单的确定
1.学院分别召开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学校优秀名单后报学校审定。学校优秀为专任教师4人、管理人员2人。
2.学院分别召开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学院优秀名单。学院优秀为专任教师2人、管理人员1人。
3.学校、学院优秀名单在教职工QQ群中公告。
特殊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