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年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小组最后认定,以补认定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及档次,现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5日—5月7日,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师,联系电话:0833-2277953。
向红:认定等级为,一般困难。
张庭伟:认定等级为,一般困难。
胡瑾:认定等级为,一般困难。
张柳:认定等级为,一般困难。
陈瑜:认定等级为,一般困难。
余汶芹:认定等级为,一般困难。
童毓欣,认定等级为,一般困难。
蒲艳琳,认定等级为,一般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