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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特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及档次的第二次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2   来源:特殊教育学院    审核人:张敏    阅读: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年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小组最后认定、审核及公示后,有以下几项需要修改并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919——21日,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师(08332277953,兰芳:13540561868,李红:18081335853,周丽岚:18728848063,李晓畅:15182372449)。

12019级特教1班黄晶认定为一般困难,排序为班级16.

22019级教康班汪越认定为一般困难,排序为班级17.

32018级特教2班刘慧认定为特别困难,排序为刘欣前面。

42018级特教3班邓远航从特别困难改为困难。

52021级修改后的认定结果和排序请看附件。

修改-家庭经济困难排序(21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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