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
根据9月9日驻乐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发布的《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督查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学院党总支落实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及人员责任
督查范围为学院全体教职工,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根据自身岗位风险点完成有关工作。
二、再次明确岗位风险点
现将今年年初采取自查自找、群众评议、征求单位干部职工意见等方式形成的学院各工作岗位风险点(电子稿见附件2)再次公布如下表,请大家再次明确自身岗位风险点及其风险等级。
岗位 |
类别 |
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岗位风险等级 |
院长 |
共同风险点 |
未将学院“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总支委员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决议决定 |
Ⅰ |
Ⅰ |
深入一线调研不够,师生廉政谈话、日常交心交流不够,干部、人才、人事、教师等队伍建设乏力,学院凝聚力不强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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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合作不按规定执行;因起草、审核、把关不严,与校外单位签署了有损学校、学院正当利益的合同、协议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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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违规收受师生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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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
学院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职不到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在学院事业发展重大工作决策决议、部署安排上缺乏调研和集体论证,落实力度不够,造成重大工作失误 |
Ⅰ |
Ⅰ |
|
学院财务管理缺乏计划,经费使用未按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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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人事管理调研不够,人岗匹配度不高,教职工意见大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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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内设干部岗位管理论证不充分,相关任命没有完全实现工作需要与个人意愿高度契合,导致工作效率不高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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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畏首畏尾,工作效率不高,成效不明显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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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 |
学院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职不到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导致政治建设、意识形态、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反腐败等风险隐患或责任事件 |
Ⅰ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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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和流程落实干部、人才管理工作,学院内设干部岗位管理缺位,学院干部、人才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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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统战工作乏力,指导工会、分团委等群团工作缺位,导致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相应财务管理风险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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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不够,干涉太多,未形成学院党政工作合力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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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经费使用管理随意性大,未充分发挥党建经费的保障作用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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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 |
共同风险点 |
未将分管领域“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总支委员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决议决定 |
Ⅰ |
Ⅰ |
“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导致分管领域出现党建、廉洁、安全等隐患和事故的管理责任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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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域对外合作事项,因个人失误、错误,与校外单位签署了有损学校、学院正当利益的合同、协议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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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违规收受师生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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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 |
部署、主持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评选等不公平、不公正,未做到相关学生100%可见的100%公示 |
Ⅰ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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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就业等经费管理、使用未按规定和流程办理,出现违规行为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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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合作、学生就业等工作中,与校外单位联系沟通协调中因个人原因,导致学校、学院利益、名誉受损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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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台账)学生个案管理失范、处置失当,导致学生重大人身安全事件或财产损失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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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 |
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导致国有资产浪费、流失,不保值增值 |
Ⅰ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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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管理缺乏统筹规划,未发挥其应有的人才培养作用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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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培训无规划、无安排、无落实,相应经费管理不到位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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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招生泄密、教育管理不到位,相应经费管理不规范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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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 |
常规教学管理缺位,教学安排不公正,矛盾多,老师们意见大 |
Ⅱ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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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无思考、无规划、无落实;对学术腐败宣传教育不够,未形成对学术腐败“零容忍”的高压震慑态势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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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国际交流等工作被动,工作实效差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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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招生及教育管理不到位,挪用侵占私吞有关费用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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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干部 |
共同风险点 |
请示汇报工作不到位,自作主张,导致重大工作失误 |
Ⅱ |
Ⅱ |
“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导致本科室、系(部)、中心等出现党建、廉洁、安全等隐患或事故的管理责任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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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系(部)、中心等整体工作思考不多、规划不强、安排不细、督促不够、执行乏力,整体工作成效不好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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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违规收受师生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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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 |
办公室和系(部)、教师、各中心工作室等资产管理不到位,导致国有资产浪费、流失,不保值增值 |
Ⅱ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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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学院人事、财务等联系人和宣传员履职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职,导致重大财务、资金、人事、意识形态等风险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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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办公涉及的用品和服务时徇私舞弊,中饱私囊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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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窗口服务态度恶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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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
主持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评选等不公平、不公正,汇总统计后未按要求及时公示。 |
Ⅱ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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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经费报销不按规定和流程办理,导致财务风险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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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台账)学生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人身、财产安全事故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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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粗暴对待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的问题和困难,不讲工作方式方法,激化学生矛盾,导致工作难于开展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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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
常规教学课表安排、教学工作量统计乱讲人情、徇私舞弊 |
Ⅱ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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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常规管理无计划无安排无落实,管理混乱,老师意见大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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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系统管理不及时不细致,导致重大学籍管理问题发生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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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管理不履职,导致重大问题发生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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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实验 副科长 |
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国有资产浪费、流失,不保值增值 |
Ⅱ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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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招标工作不到位,导致财务、资产、资金风险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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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课程安排徇私舞弊,教学工作量统计不准确,实验管理系统管理不好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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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履职不到位,导致重大责任事件(故)发生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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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经费使用、初审不严不规范,导致财务风险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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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主任 副主任 |
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相应工作迟滞或失误 |
Ⅲ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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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教研室经常性教研活动开展少且和相应教职工党支部党建工作结合不紧密,导致系(部)、教研室凝聚力、向心力差,活力不够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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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乱讲人情、徇私舞弊,教学工作和其它工作量统计不准确,老师意见大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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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中心涉及的评审、评估、考核等工作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导致重大负面影响事件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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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岗位 |
共同风险点 |
请示汇报工作不到位,自作主张,导致重大工作失误 |
Ⅱ |
Ⅱ |
“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出现有关隐患或事故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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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不足、思考不多、预见性不强、执行乏力,工作成效差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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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受师生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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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
科研工作徇私舞弊,不诚信,出现学术道德问题 |
Ⅱ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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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不认真、讲授不讲纪律,出现意识形态问题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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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省”“慎独”“慎微”,出现师德失范言行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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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差,出现学生要求“换教师”等重大问题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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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
不关注、不关心、不关爱学生,对待学生态度简单粗暴,引发学生群体性问题反映 |
Ⅱ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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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重要鉴定、重要评选等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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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台账)学生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人身、财产安全事故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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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不熟悉学生情况,导致工作效率低,工作实效差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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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技术)员 |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和失误 |
Ⅲ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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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身工作岗位上,因个人原因出现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招标、常规运行、实验记录、档案管理等重大问题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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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息不对称,出现未开门等情况 |
Ⅲ |
三、制定风险点防控措施(2021年9月20日-29日)
学院每个(类)岗位工作人员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及其等级,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制度建设或结合自身实际,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措施统计表》(见附件3),于9月24日前将电子稿传给李晓畅老师。李晓畅老师汇总后于9月28日前报党总支审定,审定后报李朝晖副校长签字后交纪委办(弘毅楼501室)余友情处,电子版通过OA发纪委办余友情处。
《乐山师范学院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措施统计表》填写分工:
1.处科级干部(含在科级岗位工作人员):自行认领风险点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措施统计表》。
2.系(部)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以及各级中心主任、副主任:刘秋竹老师牵头,其他相关人员配合填写表格。
3.专任教师:汪科老师牵头,全体专任教师配合填写。
4.辅导员:周丽岚老师牵头,全体专任教师配合填写。
5.实验(技术)员:张嘉江老师牵头,全体专任教师配合填写。
四、评估优化(2021年10月1日-31日)
请学院全体教职工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自查自评,此项为个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通过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针对不足,着力整改提高、健全完善制度、堵塞风险漏洞,提升防控水平。同时,对成功经验和做法,老师们可形成科学合理、可行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流程。
五、工作要求
1.学院每位教职工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
2.驻乐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将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不落实的单位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3.工作中老师们既要坚持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岗位风险清楚、化解风险措施得力,又要以创新的思维大胆探索务实管用的防控机制和防控举措。
特此通知。
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督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