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乐师院研〔2024〕5号)、《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组织开展了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经个人申请、材料核验、量化测评、评审委员会评议表决、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提交至特殊教育学院研究生工作管理人员王振洲老师处(特教大楼A402),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复核处理。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学校审定。
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