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年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小组最后认定、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拟认定出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及档次(见附件),现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21——23日,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师。
资助中心电话:0833-2277953
附件: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2026——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
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