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学校第五轮全员岗位聘用第二阶段一般工作岗位聘用核定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职数如下表:
岗位 |
核定职数 |
岗位 |
核定职数 |
岗位 |
核定职数 |
党政办公室主任 |
1 |
分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书记(主任) |
1 |
特殊教育语言智能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 |
1 |
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 |
1 |
辅导员 |
3 |
四川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专职专技岗 |
2 |
教务秘书 |
1 |
实验教辅岗(内设实验室主任) |
1 |
科研为主型教师岗 |
7 |
科研秘书 |
1 |
实验教辅岗 |
3 |
教学型、教学科研型教师岗 |
除科研为主型教师外的专任教师数 |
现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五轮全员岗位聘用第二阶段一般工作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乐师院人〔2024〕48号)(见上传的文件)要求,结合核定的学院岗位职数,将学院聘用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1.请学院所有教职工,认真阅读上传的《表1》中学院相关岗位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后,填写《工作岗位聘用表》(见上传《表2》)。
2.请学院拟应聘“科研为主型教师岗”的教职工,认真阅读《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科研为主型教师任职条件、岗位标志性成果一览表》(见上传的《表4》),结合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乐师院〔2023〕127号)中可申报科研为主型专任教师的基本条件(见上传的文档),填写《科研为主型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见上传的《表3》)。
3.学院所有教职工填写的《表2》和拟应聘“科研为主型教师岗”教职工填写的《表3》电子稿(请按表中的“示范”要求填写并排好版),于2024年6月24日(下周一)中午12:00前发给学院党政办主任杨燕。
特此通知。
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
2024年6月21日
文件:关于开展第五轮全员岗位聘用第二阶段一般工作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