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院专业负责人考核办法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04-26   来源:本站原创    审核人:    阅读: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乐师院教[2010]33) ,加强特殊教育学院专业负责人的管理,发挥负责人的骨干带头作用,推动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时间

专业负责人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在每年12月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考核组织

专业负责人考核工作在学校教务处的指导下,由特殊教育学院领导班子以及全体教师共同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

1、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以评级体现考核结果。

2、考核领导组在专业负责人自评的基础上,依照《特殊教育学院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细则》中的指标体系对专业负责人进行评级。

四、考核程序

1、每年12月,由教务处下发年度考核通知,各专业负责人完成工作总结并提交至学院。

2、各专业所在学院需成立考核小组,对专业负责人在本年度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考评与审核,并将考评意见及考核结果提交教务处。

特殊教育学院

2015.12.02

 

 

 

特殊教育学院专业负责人考核细则

 

专业名称:                                姓名:

考核内容

完成情况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1.负责制定并参与实施本专业建设规划包括实训基地、教师队伍、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规划; 加强专业建设工作,形成专业特色,扩大专业的社会影响。

 

 

 

 

2负责组织制(修)订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本专业教学计划编写的原则意见,组织本专业教学计划、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的编写和初审工作,并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审定。

 

 

 

 

3.负责加强本专业的课程建设,积极参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建设。

 

 

 

 

4.组织协助实施本专业学生实践周、见习、实习工作,参与本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联络校外实训基地。

 

 

 

 

5.提出本专业对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计划和要求,协助安排指导老师,组织答辩和评定成绩等。

 

 

 

 

6.积极参与本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依据本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协助学院抓好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7.积极组织本专业教师积极开展本专业建设的学术研究和教研教改工作,组织本专业教研会议。负责本专业的教材建设

 

 

 

 

8.协助院领导落实本专业的各项教学改革的计划和措施,努力提高本专业课程教学和课堂教学质量。

 

 

 

 

9.负责实施本专业学生入学专业教育和职业规划教育、选课总体指导、考研指导、就业指导。

 

 

 

 

10.加强与本专业学生和任课教师的沟通,了解和跟踪本专业教学实施过程,发现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每学期要组织召开本专业学生座谈会。

 

 

 

 

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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