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评议、学院审核后,拟认定出特殊教育学院2022—2023学年助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月17——21日,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师。
办公室:0833—2277953
兰 芳:1*8
李 红:1*3
周丽岚:1*3
陈新凯:1*3
李晓畅:1*9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评议、学院审核后,拟认定出特殊教育学院2022—2023学年助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月17——21日,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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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 芳:1*8
李 红:1*3
周丽岚: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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