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0〕622号)文件和《关于印发<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乐师院学〔2021〕8号)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拟推荐黄金玉等5名同学为四川省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蒋鑫等16名同学为乐山师范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现予公示(详见附件1)。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于2022年11月11日下午6时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2277953; 13*68 (兰芳);18*13(陈新凯)。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
附件1: 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拟推荐名单.xlsx
附件2: 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