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学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对课堂教学的了解和监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以及《教学院院领导轮流深入教学一线值班安排》的相关要求,特修定本制度。
一、巡视形式
1、巡视人员主要由学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学生科科长、教务科长组成,巡视形式可采取个人单独巡视或组成巡视小组集体巡视方式。通过听、看、问等方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2、学院党政领导按值班安排进行巡视至少8次,教学副院长安排巡视至少16次,教务科长、学生科长、辅导员安排巡视至少8次,系部主任、实验室主任巡视至少4次。 
二、巡视内容
1、任课教师的教学状况:教师有无迟到和早退现象;是否随意调课;教学内容是否与课程相符;课堂组织情况等。
2、学生的课堂纪律和学习效果:到课人数;迟到人数;早退人数;课堂纪律;学生课堂表现,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等。
 三、巡视人员职责
1、课堂教学巡视安排和巡视记录表在每学期开学初制定好,并发给巡视相关人员,每节课巡视结束,要及时填写巡视记录表。
2、发现课堂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问题,应及时和任课教师及辅导员交换意见,以便整改。
3、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
4、巡视记录在第16周上交学院教务科长处备案。
特教学院
2018年1月
附表1:
特教学院院领导周轮流深入教学一线值班安排
为规范教学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对课堂教学的了解和监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同时也为加强行政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特教学院院领导深入教学一线值班安排如下:
 
特教学院院领导周轮流深入教学一线值班安排表
| 值班人员 | 林天兴 | 汪红烨 | 章永 | 张凤奕 | 张梅 | 
| 值 班 周 次 | 1周 | 5周 | 3周 | 4周 | 2周 | 
| 6周 | 7周 | 8周 | 9周 | 10周 | |
| 11周 | 12周 | 13周 | 14周 | 15周 | |
|  |  |  |  | 16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