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平、公正推选特殊教育学院参加学校第二届“最美青年教师”评选的候选人,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二届寻找“最美青年教师”活动的通知》(乐师院人〔2020〕24号),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院推选活动工作组
1.组长:刘宗泉、张梅
2.副组长:兰芳、魏欣
3.成员:潘桂容、刘秋竹、杨鹃、李燕、余菊芬、敖良义、学生分团委副书记、学生分会主席
二、推选名额:1名。
三、推选流程和办法(见下表)
流程 |
办法或条件 |
完成时间 |
入围 |
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①推选范围:年龄40岁以下且2017年1月至2021年11月全职在学院工作的上课教师; ②在2017-2019年的“学评教”中,至少3次进入前5名(以目前学院40岁以下的教师进行排序)。 |
10月12日前 |
听课 |
推选工作组成员深入入围教师课堂听课1学时 |
10月13日-16日 |
初评 |
召开推选工作组会议,初评拟推荐人选 |
10月19日-21日 |
议定 |
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定上报学校的1名候选人 |
10月22日 |
上报 |
完善1名候选人相关事迹材料并上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
10月30日前 |
四、后续工作流程(按乐师院人〔2020〕24号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
按乐师院人〔2020〕24号规定,后续工作流程为:
——评审委员会初审(2020年11月1日-11月10日)
——深挖美丽事迹(2020年11月11日-2021年4月30日)
——宣传青年教师风采(2021年5月1日-6月30日)
——推荐评审(2021年5月1日-7月10日)
——表彰奖励(2021年9月1日-11月10日)
特殊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