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乐山师范学院培训中心”落户教育科学学院 |
作者:jiaox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71 更新时间:2010-6-7 |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乐山师范学院建立 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的批复 川教函〔2010〕309号 乐山师范学院: 你院关于建立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的申请收悉。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省、市(州)、县(市、区)级培训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川教〔2008〕95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建立 “四川省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乐山师范学院培训中心”。培训中心属你院下设机构,由你院负责管理,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的指导并承担省上下达的教师培训任务。希望你院加强领导,整合资源,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专兼职培训者队伍和专用设施设备建设,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研究,为我省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