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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学校第六届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的公告

作者:刘宗泉   发布时间:2022-04-27   来源: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    审核人:刘宗泉    阅读:

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第六届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与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乐师院委〔2022〕44号,见附件)的规定,我院须推荐1名教师参加学校第六届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经研究,现将我院候选人推选办法公告如下:

一、自愿报名

请符合乐师院委〔2022〕44号文件“评选条件”的教职工于2022年5月11前向党委书记刘宗泉报名。请重点关注学校文件规定的、须同时符合的以下四个“硬性”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教师。

2.截止2022年3月已在学校连续工作4年以上。

3.近4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

4.获得学校“课程思政”年度影响力人物、“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最美青年教师”“三育人先进个人”“师德封面故事”报道等至少1项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称号。

另外获得优秀党员、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书育人名师等荣誉称号的可直接推荐。

二、资格审查

2022年5月15日前,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就报名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院QQ群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名单。

三、民主推荐

2022年5月22日前,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进行民主推荐。

四、确定候选人

2022年5月31日前,学院召开党委委员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并在学院QQ群予以公布(5月31日后,候选人开始准备有关文字、图片、音视频等评选资料)。

五、提交候选人材料

2022年6月30日前,向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报送学院候选人500字简要事迹材料、2000字育人故事材料和《推荐表》。

→后续工作:

1.评选工作

①2022年9月30日前,参照“学习强国”先进个人视频制作候选人4分钟宣传短视频,并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②2022年10月30日前,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

③2023年1月30日前,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会评审(学院到会介绍候选人情况),提出建议名单并网上公示。

④2023年3月20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发文表彰(现场表彰在2023年教师节庆祝大会上进行)。

2.宣传展示:2022年9-11月,开展师德标兵候选人先进事迹网络展播、线下宣传。

3.师德教育:2022年12月-2023年5月,召开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师德标兵先进事迹,展开师德师风建设讨论;师德标兵面向师生作报告;非毕业班举行主题班会(每个班想学工部报送1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体会文章)。

特此公告。


附件:乐师院委〔2022〕44号文件

特殊教育学院党委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乐师院委〔2022〕44号-关于开展第六届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与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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