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年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小组最后认定、审核后,拟认定出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及档次(附件),现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14——18日,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师(0833—2277953,兰芳:13*68,李红:18*53,周丽岚:18*63,李晓畅:15*49)。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年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小组最后认定、审核后,拟认定出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及档次(附件),现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14——18日,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师(0833—2277953,兰芳:13*68,李红:18*53,周丽岚:18*63,李晓畅: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