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学院关于推荐参加赴日友好访问学生的公示
根据《关于遴选我校大学生赴日友好访问人员的通知》的要求,经过个人申请、现场面试、教师考核等程序,我院拟推荐卿青等三名同学参加赴日友好交流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致电特殊教育学院学工办反映。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年级 |
卿青 |
女 |
1337107001 |
13级特殊教育 |
张婷 |
女 |
1337107022 |
13级特殊教育 |
曾桐奥 |
男 |
1337106042 |
13级特殊教育 |
联系人:兰芳
联系电话:2277953
特殊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