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经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及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即日公开发布。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5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研究项目要充分反映该研究领域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要具有前沿性和原创性,提倡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而避免低水平的重复性研究。
二、此次项目申报立足四川,面向全国,尤其欢迎具有全局高度、理论深度、可操作性强和重大应用价值的选题,凡涉及特殊教育发展与教育研究理论与实践等相关研究领域,均可申报。
三、鼓励研究人员带项目与经费进入“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立项。
四、本年度项目类别设置包括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招标项目(专著结题);
重点项目(专著或者核心刊论文3篇(含3篇,其中1篇要求为CSSCI来源)或被政府、企业采纳的研究报告结题)或出版1本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
一般项目(系列论文2篇(其中核刊1篇)或被政府、企业采纳的研究报告结题)或出版1本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
自筹项目需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含1篇)或被政府、企业采纳的研究报告结题)或出版1本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
四、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的有关规定,凡申报本“中心”课题,不占该校计划指标。各高校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申报质量。凡有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本“中心”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五、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六、2015年度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4月25日截止。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每项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电子文档及项目负责人详细联系方式和单位账号、开户银行、户名等报送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七、项目申报书(包括课题论证设计“活页”)请从“中心”网站下载。本公告及有关材料同时在网站上发布,欢迎访问、查询、下载。本次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提供的2015年版的模本为准。
中心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邮编:614000
中心网站:http://tjfzyjzx.lsnu.edu.cn/article/
电子信箱:215520556@qq.com
联系人:杨鹃18398610816 段玄锋 18398609788
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