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与“献礼建党百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刘宗泉   发布时间:2021-03-30   来源:特殊教育学院    审核人:刘宗泉    阅读:

特殊教育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乐师院委宣〔2021〕6号文件要求见附件,现将我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献礼建党百年”系列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二、重点学习内容

1.指定资料

(1)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2)《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摘编》。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

(4)《中国共产党简史》。

2.重要参考资料

(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中国共产党的100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

(4)《改革开放史》。

(5)《社会主义发展简史》。

3.延伸阅读材料

(1)《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2)《中国共产党四川历史》。

(3)《四川党史人物传》。

(4)《彭清华在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4.教育资源(安排实地学习考察)

(1)红军长征历经时间路程战役最多的区域。

(2)全国第二大苏区。

(3)全国三线建设重点省份。

(4)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

(5)乐山安谷战时故宫、沫若故居、竹园烈士陵园、丁佑君纪念馆、铁道兵博物馆、大小凉山脱贫攻坚主战场。

三、学习分段及主要学习内容

1.第一阶段(2021年7月1日前):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实践活动等形式进行集中学习教育。

(1)集中学习:通过二级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师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等平台等学习“指定资料”。

(2)个人自学:全体党员、非党员师生坚持每天学习1小时(学习指定、参考、延伸阅读的资料,通过“学习强国”APP等网络渠道学习)。

2.第二阶段(2021年7月1日后)

(1)组织全体党员、师生员工集中收看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电视直播活动、开展座谈交流。

(2)重点学习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

四、3-12月具体学习活动安排

(1)3-12月: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融入”学习,大四学生各种网络平台自主学习。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各年级辅导员

(2)3-12月:省级、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负责人在本学期上一堂“党史融入”公开课。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刘宗泉-李秀、刘秋竹

(3)3-12月:邀请学校“党史理论教员”教师宣讲团(深入党总支)成员、学生宣讲团成员(班团组织为载体)讲党史、讲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兰芳(教师)、李晓畅(学生)

(4)4月:申报学校思政研究中心专项课题,参加其理论研究会。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兰芳、辅导员、班主任、部分专任教师

(5)5-8月:教工政治理论学习、二级中心组学习共2次集中学习;党支部安排2次(上下半年各1次)主题党日活动;总支书记、支部书记讲1次专题党课;班团组织安排2次(上下半年各1次)主题班会或主题团日活动;团支部书记讲1次专题团课。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刘宗泉、兰芳、李秀、梁剑、李红、辅导员、班主任

(6)3-9月:处科级干部参加学校组织的“党史学习教育网络专题培训班”学习。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张梅、刘宗泉、兰芳、魏欣

(7)4月:组织团支部、学生参加党史知识竞赛和“红色伟业、青春梦想”征文活动。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朱志刚

(8)5月:组织师生参加“党史文献资料展”“党史学习沙龙”,3-12月:观看《初心永恒》《建党伟业》等电影(北校区体育场电子屏等)。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兰芳(教师)、朱志刚(学生)

(9)3-12月:组织学生参加“党史晨读晨诵”“党旗下读誓词,红旗下唱红歌”活动。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朱志刚

(10)6月:各党支部以党员大会(组织生活)形式重温入党誓词,过集体“政治生日”。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兰芳、李秀、梁剑、李红

(11)6月1-30日:组织学生参加“颂歌百年”拉歌活动。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朱志刚

(12)3-6月:组织师生参加“红色音乐故事”“革命题材画作鉴赏”特色党课巡讲活动。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兰芳(教师)、朱志刚(学生)

(13)3-9月:组织学生开展“3分钟说党史”微视频创作。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朱志刚

(14)6-9月:组织学生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研学实践活动。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朱志刚

(15)12月底前:处级干部调查研究,梳理形成办实事项目清单。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张梅、刘宗泉、兰芳、魏欣

(16)3-12月: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开展“党员义工”等志愿服务、流动挂牌及戴党徽挂党牌。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刘宗泉、兰芳、李晓畅

(17)6-7月:实施“关爱行动”:走访慰问老战士、老党员、困难党员、英烈后代等。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张梅、刘宗泉、兰芳、魏欣

(18)11-12月:党总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牵头组织或责任人:刘宗泉、兰芳、李秀、梁剑、李红

请总支宣传委员、各支部书记在学院党总支二级理论中心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支部组织生活中安排并落实集中学习,请全院师生认真开展自学,请各项具体学习活动的牵头组织或责任人认真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

                     2021年3月30日

附件:乐师院委宣〔2021〕6号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献礼建党百年”系列活动的工作方案.pdf

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版权所有   管理员登录      特殊教育学院

学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办公地址:特教大楼A幢四楼

联系电话:0833-2277951  邮编:61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