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特殊教育 专业代码:040108 学科门类:教育学
标准学制:四年 所在学院:特殊教育学院 适用年级:2019级起
二、培养目标
(一)目标定位
在坚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基础上,培养具有人文素质、社会责任感和特殊教育职业理想,掌握扎实的普通教育、特殊教育和基本的教育康复学的知识和技能,具备将现代特殊教育专业知识运用于特殊教育实践的能力,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在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融合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福利院等部门从事特殊教育教学、融合教育支持、个别化教育康复训练工作,能够适应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需求的专业化复合应用型人才。
(二)目标预期
1.职业精神:能乐教勤业,具有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信念,热爱特殊学生、特殊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正确的学生观、教育观基础上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学活动。
2.职业能力:具有普通教育及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原理、方法,特殊教育学科知识体系,具备娴熟的特殊教育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教学能力,以及开展个别化教育教学活动和康复训练的能力;能灵活开展班级管理活动,进行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3.社会责任:能承担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巡回指导等工作,发挥特殊教育教师社区服务的功能。
4.职业成就:具有终身学习及专业发展的意识,能根据专业发展的要求进行学习和职业规划;能成为市、区或县级的骨干教师,具有一定示范和带头作用。
5.综合素质:具有与人沟通、合作的团队精神及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能与其他老师积极开展教研活动,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教育实践问题。
三、毕业要求
(一)践行师德
毕业要求1:[师德规范]
1.能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备健康的身心素质;
3.具备从事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的理想信念。
毕业要求2:[教育情怀]
1.热爱教育事业,认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具备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意愿;
2.能关爱、尊重特殊儿童,具备正确的特殊教育学生观、教育观、发展观。
(二)学会教学
毕业要求3:[专业知识]
1.熟悉普通教育及特殊教育的基本原理、知识、方法和技能;
2.掌握特殊教育学科知识体系、方法与技能;初步掌握不同类型的特殊儿童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3.具备一定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毕业要求4:[教学能力]
1.具备良好的师范生基本教学技能;具备学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与教学评价的能力;
2.能熟练运用恰当的评估工具和方法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估;具备结合学生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和教育康复活动方案的能力;
3.具备开展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巡回指导、资源支持和服务的能力;
4.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会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
(三)学会育人
毕业要求5:[综合育人]
1.掌握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能将育人活动渗透到教学过程中;
2.能进行班级主题活动教育,掌握对学生进行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能处理学生常见行为问题。
毕业要求6:[班级指导]
1.掌握德育为先的理念,具备一定的班级组织和建设的能力;
2.具备一定的进行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活动的能力;
3.能有效处理学生常见的行为问题。
(四)学会发展
毕业要求7:[学会反思]
1.有终身学习及专业发展的意识,能根据专业发展的要求进行学习和职业规划;
2.具备一定创新意识,以及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毕业要求8:[沟通合作]
1.能进行小组合作学习,具有团队协作的精神;
2.具备一定的与家长进行沟通、合作的能力。
四、学制与学位
本专业学制四年,修业年限3-6年,毕业最低学分160;本科毕业生必须达到第二课堂规定的合格条件,并获得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方能毕业。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及综合实践
(一)主干学科:教育学、心理学
(二)核心课程:教育学、心理学、特殊教育导论、课程与教学论、中外教育史、特殊儿童病理学、教育统计与测评技术、教育研究方法、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融合教育理论与实践、个别化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听障儿童发展与教育、智障儿童发展与教育、自闭症儿童发展与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教材教法、特殊教育学校数学教材教法等。
(三)综合实践:试讲试教、见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