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专业介绍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04-28   来源:本站原创    审核人:    阅读:

一、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特殊教育                      专业代码:040108

学科门类:教育学类                      标准学制:四年

                  

二、 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先进的专业理念和良好师德,专业知识丰富、专业能力扎实,同时具备教育康复专长,能在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普通学校或儿童康复中心、康复医院、福利院等部门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实践、融合教育、送教上门、个别化康复训练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应用型特殊教育师资。

(二)规格要求

知识要求:

(1)  掌握通识性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

(2)  掌握特殊教育和教育康复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  熟悉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并能熟练应用;

(4)  熟悉我国特殊教育和残疾人保障等方针、政策和法规;

(5)  了解特殊教育领域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发展动态。

能力要求:

(1)  具备良好的师范生基本技能、技巧及与残疾人沟通技能;

(2)  能熟练掌握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规律,具有个别化教学能力,能承担主干学科的教学,并能运用动作、语言、艺术、行为干预四项康复技能中的一至二项;

(3)  具备融合教育、送教上门、巡回指导、资源支持和服务的能力;

(4)  具备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计算机辅助教学的能力;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与利用的基本方法,具备基本的特殊教育科学研究能力。

素质要求

(1)  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  具备良好师德,人本主义情怀,热爱特殊儿童和特殊教育事业的职业情感,愿意长期从事特殊教育相关工作;

(4)  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方法,具备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5)  具备一定的人文艺术修养。

三、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一)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医学

(二)核心课程

教育学、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特殊教育导论、特殊教育史、人体解剖生理学、特殊儿童病理学、特殊教育课程理论与实践、智障儿童发展与教育、听障儿童发展与教育、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特殊教育研究方法、个别化教育的理论与实践、融合教育理论与实践、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数学)教材教法

()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师技能训练、见习、试讲试教、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周

四、毕业及授位要求

本专业学制四年,修业年限3-6年,毕业最低学分184学分;修满规定学分且达到学校有关学习要求的准予毕业。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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