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特殊教育 专业代码:040108
学科门类:教育学类 标准学制:四年
二、 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先进的专业理念和良好师德,专业知识丰富、专业能力扎实,同时具备教育康复专长,能在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普通学校或儿童康复中心、康复医院、福利院等部门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实践、融合教育、送教上门、个别化康复训练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应用型特殊教育师资。
(二)规格要求
知识要求:
(1) 掌握通识性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
(2) 掌握特殊教育和教育康复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 熟悉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并能熟练应用;
(4) 熟悉我国特殊教育和残疾人保障等方针、政策和法规;
(5) 了解特殊教育领域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发展动态。
能力要求:
(1) 具备良好的师范生基本技能、技巧及与残疾人沟通技能;
(2) 能熟练掌握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规律,具有个别化教学能力,能承担主干学科的教学,并能运用动作、语言、艺术、行为干预四项康复技能中的一至二项;
(3) 具备融合教育、送教上门、巡回指导、资源支持和服务的能力;
(4) 具备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计算机辅助教学的能力;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与利用的基本方法,具备基本的特殊教育科学研究能力。
素质要求:
(1) 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 具备良好师德,人本主义情怀,热爱特殊儿童和特殊教育事业的职业情感,愿意长期从事特殊教育相关工作;
(4) 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方法,具备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5) 具备一定的人文艺术修养。
三、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一)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医学
(二)核心课程
教育学、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特殊教育导论、特殊教育史、人体解剖生理学、特殊儿童病理学、特殊教育课程理论与实践、智障儿童发展与教育、听障儿童发展与教育、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特殊教育研究方法、个别化教育的理论与实践、融合教育理论与实践、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数学)教材教法
(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师技能训练、见习、试讲试教、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周
四、毕业及授位要求
本专业学制四年,修业年限3-6年,毕业最低学分184学分;修满规定学分且达到学校有关学习要求的准予毕业。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