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教育康复学 专业代码:040110TK
学科门类:教育学 标准学制:四年
二、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备特殊教育学和康复医学知识体系,具备教育康复基本技能,能针对不同障碍类型特殊儿童完成评估、教育、康复、咨询的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能面向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康复机构、普通学校及儿童福利院特教班等从事特殊儿童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融合教育、送教上门等工作的特殊教育康复师资。
(二)规格要求
知识要求:
(1) 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相关基础知识,理解教育基本规律;
(2) 掌握特殊教育学科的基本知识,深刻理解特殊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3) 掌握教育康复学的基本知识,深刻理解教育康复技能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规律;
(4) 熟悉我国特殊教育和残疾人保障等方针、政策和法规。
能力要求:
(1) 具备良好的师范生教学能力及与特殊儿童和家长沟通的能力和技能;
(2) 具备科学评估、诊断特殊儿童残障类型和发展水平并能合理制定个别化支
持系统方案的能力;
(3) 熟练掌握不同障碍类型儿童的教育康复技能;擅长一项特殊儿童教育康复
技能(如:言语语言康复、动作康复、艺术治疗等);
(4) 具有进行特殊教育实际工作、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5) 具备现代教育技术和一门外语的运用能力,能进行前沿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素质要求:
(1)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 具备良好的师德,人本主义情怀,热爱和接纳特殊儿童,具备热爱特殊儿童和教育康复事业的职业情感和社会责任感;
(4) 具备一定的人文艺术修养。
三、主干学科及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一) 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医学
(二) 核心课程
1.教育类:教育学、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特殊教育导论、个别化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特殊教育研究方法、特殊学校语文(数学)教材教法。
2.康复类:功能解剖学、特殊儿童病理学、教育康复学导论、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听力学基础、特殊儿童言语与语言治疗、特殊儿童动作康复、特殊儿童艺术治疗、特殊儿童教育与康复。
(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师技能训练、见习、试讲试教、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周、专业技能训练
四、毕业及授位要求
本专业学制四年,修业年限3-6年;毕业最低学分184学分;修满规定学分且达到学校有关学习要求的准予毕业。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